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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神堂坪村旱改水项目指标回购的公示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2-28

名 称: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神堂坪村旱改水项目指标回购的公示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市级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34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3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市启动了社会资本投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现张家界福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永定区茅岩河镇神堂坪村旱改水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了省级指标确认,市政府拟对该项目指标进行回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充耕地项目基本情况

    (一)补充耕地项目确认指标面积:根据《湖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确认书》确认该项目新增耕地(水田)指标5.6412公顷(84.618亩)。具体回购面积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补充耕地指标回购方: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办理)

    (三)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方:张家界福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位置:本次回购指标项目位于永定区茅岩河镇神堂坪村

二、公示时限

2025年228日至202539日(公示期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和涉及项目区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到位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和反应情况不实的,将以协议回购方式购买将该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与出让方签订《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回购合同》。

四、风险提示

自然资源部对录入系统补充耕地项目3年内的耕种落实情况予以远程监管,监管期限内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耕种或改变土地用途导致该项目补充耕地指标核减,则根据实际减少指标情况从质保金中扣减回购价款,对质保金不能确保减少指标价款的将启动司法程序予以追缴。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其    0744-8225414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5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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