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张不动产登字(2025)23号

发布日期:2025-07-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张家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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