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吴费希)

发布日期:2026-01-30

因保管不善,吴费希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山水豪庭第二栋一单元202,证号为张国用(2005第)020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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